我妹夫和我妹前年结束了七年的爱情长跑结了婚,婚后俩人因为生活花销的问题经常吵架,我妹夫去年被调去外地的分公司担任总经理,就每周周末回家,我妹上个月请了年假去偷偷找他,发现他竟然和别人同居,请问法律上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认定吗
[律师回复]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区域对外宣称是“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来判断,如果是那么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禁止两种行为: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犯重婚罪,处2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