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无法控制和避免的力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合同相关方可解除合同。
(2)某方当事人明示拒绝履行或疏忽主要债务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直接解除合同,无需催告。
(3)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债务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或法定履行期限已到期但债务仍未履行,债权人也可直接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情况,如延迟付款、付款瑕疵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付款方式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无需催告。
(5)当无法满足以上条件且依据法律法规存在其他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合同将自动解除。
此规定为法律发展提供弹性空间,并防止常规情形以外的漏洞和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