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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必须做伤残鉴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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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工伤不一定要伤残鉴定,一般工伤治疗后未导致残疾或者未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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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必须做伤残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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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是否必须要做
工伤认定后的伤残鉴定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一道程序,因为很多职工在经过医疗治疗之后,身体各方面也都恢复到了当初的水平,毕竟在工伤事故当中其实也有轻有重。既然劳动能力各方面没有任何的影响,那申请工伤鉴定其实也是多此一举的,所以,个人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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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在本市做吗
确实,不管是在医疗还是其的公共资源方面大城市肯定是要比小城市先进的多,所以有些人对于伤残鉴定可能并不愿意在本市去做,总是会觉得直接到省会中心比较权威一些。因此也是比较关注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在本市做吗?可以说,工伤鉴定根本就不能直接越级申请的,也就是只能先在本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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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刑事拘留期满后必须批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这并不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三十天,在拘留期限内,若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危险性,检察机关则有权将其释放,否则便要批准逮捕。因此,拘留期加上检察院的审查逮捕期限(通常为七天)合计为37天。超过这个时间仍然滞留在押,则意味着嫌疑人已经通过了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程序。习惯上,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人员满30天前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逮捕,但是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此过程。若公安机关判定罪行相对轻微、无需判处重罪以上刑罚或者犯罪者具备法定或酌情的从宽处罚情节,或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重大缺陷,公安机关有权自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跨省做案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异地情况下,仍然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具备特定的前提条件。对于具有以下几种特定情境的犯罪嫌疑人,其异地取保候审的申请应具备如下几个基本要素: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不良影响的;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正为婴儿哺乳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由于案件尚待处理而难以继续执行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此外,对于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会试图逃离侦查区域,但无需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做工伤认定后必须鉴定吗?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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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被取保候审期间怎样做工作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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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流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适用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到,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情况,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示不愿继续提供担保,或者其担保条件已经丧失,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申请或者发现其担保条件已经丧失之后的三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或者将其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做司法鉴定必须做吗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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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对方必须同意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相关事宜时,并不需要征得对方,亦即被害人的同意许可。只要是犯罪嫌疑人文者具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便有权提出申请。
根据该法律法规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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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取保候审必须找律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来说,并不一定需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因为犯罪嫌疑人和其近亲属都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服从司法机关的监管。
然而,对于律师而言,他们能够提供一种独特的优势。律师是精通刑事法律的专业人士,他们在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取保候审理由,从而提高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工伤死亡必须做司法鉴定吗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亡待遇。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死者近亲属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是适用于诉讼活动之中的,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认定,不用经过法院等审判机关的话,则这个司法鉴定则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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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取保候审后必须走到法院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或当事人的无罪释放,而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为了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即便是在取得了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案件仍需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做出相应裁决。只有当检察机关确认违法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并且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时,才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从根本上说,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解除刑法,仅仅是因为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对较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有限,所以才会先行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也有可能依法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并不代表着最终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同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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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花6万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这一举措具有必要性。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其重要作用之一便是确保被告在尚未得到最终判决之前,不会遭受强制羁押,从而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被告将得以继续自由自在地过日常生活以及从事工作,无需承受监禁带来的困扰。这样的措施无疑有助于减轻监狱环境对被告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的不良影响,使得他们能更好地维系正常的家庭关系及社会网络。
此外,取保候审也为被告提供了更为优越的条件,以便于他们为自身辩护做好充足的准备。他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与律师展开交流与协作,搜集相关证据,精心撰写辩护词,积极参与到案件的调查与策划之中。在这种自由的状态下进行的辩护准备,无疑能更好地保障被告的辩护权,确保他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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