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年的时候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店,我最初拿出了50,000块钱的初始资金,我的合伙人掏了十几二十万,在去年年中我们闹了一些不愉快,店里一共三个人经营,我的合伙人夫妻还有一个我的亲戚,闹得不愉快之后,我的亲戚就没有在那个店里上班了,之后九月他把我投资的¥50,000全部退回给我,但是在合伙的一年呢,他从来没有给过我分红的钱,因为在我们合伙之前,我们双方口头达成一致,说这个店干一段时间之后将由我全部接下,闹得不愉快之后,我们双方也没有怎么提这个事情,最近我们提出来之后,对方又说去年干的那一年没有亏损也没有盈利,并且说我们要接下那个店,必须再除70,000块钱的转让费,
[律师回复] 您好,有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些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