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5是什么

#宅基地 最新修订 | 2024-09-18
1.3w浏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3043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宅基地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宅基地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关于中央政府针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深化改革调整的相关内容,具体表述如下所示:
第一,农村地区的村民家庭户主仅可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相应土地面积的大小应遵守本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所设定的标准,不得超出这一合理范围;
其次,我们积极推动和倡导节约集约式运用宅基地资源,坚决杜绝非法侵占永久性基本农田。
如果这类土地发生变更用途的情况,请务必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事先的农用地转用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京181****72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23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8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02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5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4****6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2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34****28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16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10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10w+浏览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5是什么
中央政府深化农村宅基地政策调整,规定村民家庭户主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需遵守地方标准。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禁止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土地用途变更需按法规办理手续。
1w浏览2024-04-17
我老家有一片农村的宅基地,现在据说值很多钱了,请问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7年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10w+浏览
浙江农村宅基地政策
10w+浏览2024-10-16
江门市农村宅基地政策有哪些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10w+浏览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怎么规定的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严控耕地占用,强调土地利用规划,明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推行宅基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引导村民有序集中居住。撤并村庄范围内停止新建住宅审批,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化。
1w浏览2024-09-09
我老家有一片农村的宅基地,现在据说值很多钱了,请问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7年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10w+浏览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政策
10w+浏览2024-11-02
2024最新《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10w+浏览
江苏常州武进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最新的规定
江苏农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按房屋每平米价格、结构特性和使用年限核定房屋价值补偿费;按家庭成员数量和临时居住状况发放周转补偿费;以及根据当地实际审慎评估奖励性补偿费,保持原数额。
1w浏览2024-03-26
我老家有一片农村的宅基地,现在据说值很多钱了,请问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7年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10w+浏览
2025浙江农村宅基地政策
10w+浏览2024-10-26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什么?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10w+浏览
浙江农村宅基地制换政策
10w+浏览2024-10-27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10w+浏览
浙江桐乡农村宅基地政策
10w+浏览2024-10-23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88****201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4****67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827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8****66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518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4****78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