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伤没评上等级可以再做手术吗

#工伤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05
3.9k浏览
律师解析
在遭受意外伤害后,首次接受了手术治疗且初步恢复良好之时,医生确认为确保疗效需行二次手术。在此情况下,必须向事故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交二次入院申请备案,首先要填写一份详细完备的住院申请备案表,其次是提交一份工伤待遇申请表。另外,您还需前往所选医院请求主治医师协助填写病患的病历及治疗经过等资料,最后由该医师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估,并为其出具再次入院进行手术治疗的建议,同时加盖医院公章以证明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工伤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56****29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470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90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13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没评上等级可以再做手术吗
一键咨询
  • 163****6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35****131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36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20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没评上等级可以再做手术吗
在初次手术康复后,若需二次手术以确保疗效,需在事故地社保中心备案。所需材料包括:住院申请表、工伤待遇申请表,以及主治医师填写的详尽病历和治疗建议,附医院公章。请医师对患者状况评估并建议二次手术。
1w浏览2024-04-26
输尿管破裂,做手术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
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没有规定,而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中
第八级
第五十二项规定,“输尿管修补术后”构成八级伤残。分歧意见:法医鉴定室对如何评残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人身意外伤害评残在实践中一般参照《道路标准》,既然该标准没有输尿管修补损伤的规定,所以就不构成伤残。
第二种意见认为,霍某按人身损害的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道路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参照对此有相关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评残。评析:该案涉及到在人身损害评残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不同评残标准的问题。伤残等级表明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又是根据人体脏器的具体受损程度确定的。对于残疾等级的确定,我国目前有不同的评残标准,包括《道路标准》、《工伤标准》、《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以下简称《保险标准》)等。其中《道路标准》于2002年12月1日生效,代替了公安部于1992年发布的中国公共安全行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伤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伤残评定;《保险标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属于行业标准,适用于有保险法律关系的公民人身损害的伤残评定。上述标准都具有行业性特点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而其他领域的伤残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均参照某一标准。在上述三个评残标准中,《道路标准》和《工伤标准》均把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的判定结论,其作用在于保护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比,损害性质相当,因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伤残评定应当参照《道路标准》进行评定较为适当。
5w浏览
工伤没评上等级可以再做手术吗
10w+浏览2024-07-31
输尿管破裂,做手术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
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没有规定,而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中
第八级
第五十二项规定,“输尿管修补术后”构成八级伤残。分歧意见:法医鉴定室对如何评残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人身意外伤害评残在实践中一般参照《道路标准》,既然该标准没有输尿管修补损伤的规定,所以就不构成伤残。
第二种意见认为,霍某按人身损害的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道路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参照对此有相关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评残。评析:该案涉及到在人身损害评残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不同评残标准的问题。伤残等级表明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又是根据人体脏器的具体受损程度确定的。对于残疾等级的确定,我国目前有不同的评残标准,包括《道路标准》、《工伤标准》、《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以下简称《保险标准》)等。其中《道路标准》于2002年12月1日生效,代替了公安部于1992年发布的中国公共安全行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伤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伤残评定;《保险标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属于行业标准,适用于有保险法律关系的公民人身损害的伤残评定。上述标准都具有行业性特点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而其他领域的伤残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均参照某一标准。在上述三个评残标准中,《道路标准》和《工伤标准》均把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的判定结论,其作用在于保护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比,损害性质相当,因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伤残评定应当参照《道路标准》进行评定较为适当。
5w浏览
心脏受伤做过修补手术能不能评工伤等级
10w+浏览2024-03-02
输尿管破裂,做手术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
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没有规定,而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中
第八级
第五十二项规定,“输尿管修补术后”构成八级伤残。分歧意见:法医鉴定室对如何评残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人身意外伤害评残在实践中一般参照《道路标准》,既然该标准没有输尿管修补损伤的规定,所以就不构成伤残。
第二种意见认为,霍某按人身损害的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道路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参照对此有相关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评残。评析:该案涉及到在人身损害评残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不同评残标准的问题。伤残等级表明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又是根据人体脏器的具体受损程度确定的。对于残疾等级的确定,我国目前有不同的评残标准,包括《道路标准》、《工伤标准》、《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以下简称《保险标准》)等。其中《道路标准》于2002年12月1日生效,代替了公安部于1992年发布的中国公共安全行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伤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伤残评定;《保险标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属于行业标准,适用于有保险法律关系的公民人身损害的伤残评定。上述标准都具有行业性特点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而其他领域的伤残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均参照某一标准。在上述三个评残标准中,《道路标准》和《工伤标准》均把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的判定结论,其作用在于保护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比,损害性质相当,因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伤残评定应当参照《道路标准》进行评定较为适当。
5w浏览
输尿管破裂,做手术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
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没有规定,而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中
第八级
第五十二项规定,“输尿管修补术后”构成八级伤残。分歧意见:法医鉴定室对如何评残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人身意外伤害评残在实践中一般参照《道路标准》,既然该标准没有输尿管修补损伤的规定,所以就不构成伤残。
第二种意见认为,霍某按人身损害的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道路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参照对此有相关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评残。评析:该案涉及到在人身损害评残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不同评残标准的问题。伤残等级表明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又是根据人体脏器的具体受损程度确定的。对于残疾等级的确定,我国目前有不同的评残标准,包括《道路标准》、《工伤标准》、《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以下简称《保险标准》)等。其中《道路标准》于2002年12月1日生效,代替了公安部于1992年发布的中国公共安全行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伤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伤残评定;《保险标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属于行业标准,适用于有保险法律关系的公民人身损害的伤残评定。上述标准都具有行业性特点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而其他领域的伤残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均参照某一标准。在上述三个评残标准中,《道路标准》和《工伤标准》均把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的判定结论,其作用在于保护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比,损害性质相当,因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伤残评定应当参照《道路标准》进行评定较为适当。
5w浏览
输尿管破裂,做手术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
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没有规定,而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中
第八级
第五十二项规定,“输尿管修补术后”构成八级伤残。分歧意见:法医鉴定室对如何评残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人身意外伤害评残在实践中一般参照《道路标准》,既然该标准没有输尿管修补损伤的规定,所以就不构成伤残。
第二种意见认为,霍某按人身损害的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道路标准》对此没有规定,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参照对此有相关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评残。评析:该案涉及到在人身损害评残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不同评残标准的问题。伤残等级表明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又是根据人体脏器的具体受损程度确定的。对于残疾等级的确定,我国目前有不同的评残标准,包括《道路标准》、《工伤标准》、《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以下简称《保险标准》)等。其中《道路标准》于2002年12月1日生效,代替了公安部于1992年发布的中国公共安全行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伤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属于国家标准,适用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伤残评定;《保险标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属于行业标准,适用于有保险法律关系的公民人身损害的伤残评定。上述标准都具有行业性特点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而其他领域的伤残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均参照某一标准。在上述三个评残标准中,《道路标准》和《工伤标准》均把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的判定结论,其作用在于保护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一般人身损害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比,损害性质相当,因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伤残评定应当参照《道路标准》进行评定较为适当。
5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80****711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25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253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0****40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713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76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