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时我和我班同学在上厕所时(大概十几个人)我班同学与高年级的学生产生了口角,然后高年级的学生回去喊人去了(大概三十多个)但是我班同学与他们发生口角我是不知情的,随后高年级的学生冲进了厕所然后殴打我们,我们这边有三个人还手了这件事该怎么定性
[律师回复] 此事件可定性为校园欺凌事件,涉及到了暴力行为。
分析
根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相关规定,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本案中,高年级学生因口角问题集体冲进厕所并对你们进行殴打,属于蓄意通过肢体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符合学生欺凌的定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学校有责任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对于你们这边有三个人还手的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出于自卫行为,且力度适当,可能不会被定性为违法行为。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此事件应定性为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施暴者进行适当的教育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