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日,一交通事故,想请问一下,卡车撵飞路边石头砸伤路人,导致路人重伤,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疑问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因而本案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通警察做出事故认定,划分双方责任。若当时没有报警,事后也可以报警,但事后报警如果警察无法查清事故事实及划分责任的话,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5、根据侵权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6、本案中如果卡车是在履行职务的行为中造成路人受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