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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律师会见能聊什么

#交通违章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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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东律师
韩海东律师在线
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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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在会见被拘禁中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员之时,详细了解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职能。自案件自侦查阶段进入公诉审查环节开始,辩护律师即可享有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核实相关证据的权利。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需要出示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所颁发的许可会见的书面决定以及本人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书。对于在执业活动中所获悉的委托人的相关情况及信息,辩护律师有义务进行保密处理,但若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则应立即通知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会见的决定和本人律师执业证书。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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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律师会见能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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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聊什么
身为律师,在前往看守所见当事人之际,其主要宗旨是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的发展脉络、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而恰当的法律咨询服务、对证据进行仔细核实确认其真实性与有效性、深入探讨最佳的辩护策略以达到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还需积极关注并适时安抚当事人因处于特殊环境中所可能出现的焦虑或紧张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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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看守所律师会见看守所会不会弄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规范律师会见接待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向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的,变更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
三、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如未到办案机关告知,第一次直接到要求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会见:
(一)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律师的联系方式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
(六)辩护律师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辩护律师。变更辩护律师的,应当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
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
辩护律师需要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
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的许可。经办案单位出具准予会见通知书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八、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工作日进行,经同意,也可以在节假日会见。
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情况。

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应当阻止,并提出警告。辩护律师不听从管理的,可以终止会见。

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
(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
(二)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接受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二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四)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犯罪嫌疑人,未经侦查机关许可的
(五)其他违反会见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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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守所会见材料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需准备: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案件需提交书面委托书(若为法律援助项目,需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公函),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请雇主务必准备齐全以上材料,以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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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看守所律师会见看守所会不会弄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规范律师会见接待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向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的,变更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
三、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如未到办案机关告知,第一次直接到要求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会见:
(一)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律师的联系方式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
(六)辩护律师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辩护律师。变更辩护律师的,应当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
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
辩护律师需要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
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的许可。经办案单位出具准予会见通知书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八、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工作日进行,经同意,也可以在节假日会见。
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情况。

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应当阻止,并提出警告。辩护律师不听从管理的,可以终止会见。

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
(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
(二)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接受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二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四)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犯罪嫌疑人,未经侦查机关许可的
(五)其他违反会见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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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能会见律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看守所能会见律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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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看守所律师会见看守所会不会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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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向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的,变更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
三、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如未到办案机关告知,第一次直接到要求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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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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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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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
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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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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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
(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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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
看守所律师会见大概就是在几千元左右,根据我们国家法制当中的规定,不同阶段收取的律师费用都不一样的,有可能会见不收费,但是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当中收费。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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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看守所律师会见看守所会不会弄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规范律师会见接待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向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的,变更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
三、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如未到办案机关告知,第一次直接到要求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会见:
(一)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律师的联系方式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
(六)辩护律师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辩护律师。变更辩护律师的,应当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
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
辩护律师需要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
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的许可。经办案单位出具准予会见通知书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八、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工作日进行,经同意,也可以在节假日会见。
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情况。

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应当阻止,并提出警告。辩护律师不听从管理的,可以终止会见。

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
(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
(二)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接受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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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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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辩护律师。变更辩护律师的,应当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
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
辩护律师需要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
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的许可。经办案单位出具准予会见通知书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八、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工作日进行,经同意,也可以在节假日会见。
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情况。

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应当阻止,并提出警告。辩护律师不听从管理的,可以终止会见。

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
(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
(二)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接受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二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四)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犯罪嫌疑人,未经侦查机关许可的
(五)其他违反会见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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