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购买的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保险。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由对方抚养的孩子作为被保险人的,可以通过变更投保人让对方继续交保险费。
对方当事人可向请求补偿价值一般保险单。父母给孩子投保的,可以认定是赠与,不参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该问题应当依据《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行为,应视为一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只能对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合同中的财产利益明确约定由受益人享有的,应当认定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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