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多少

#保险理赔 最新修订 | 2024-07-16
3.7k浏览
律师解析
关于委托我们代理非涉案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按照计件方式进行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每个案件3000-12000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复杂民事诉讼案件,我们会按照标的额规模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收费策略。
具体而言,当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时,我们的收费比例将会维持在8%-12%之间。
如果标的额低于或等于3000元人民币,我们也将按照3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
当标的额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时,我们的收费比例将会调整为5%-7%。
当标的额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时,我们的收费比例将会进一步降低至3%-5%。
当标的额在1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包括1亿元)时,我们的收费比例将会降至1%-3%。
而当标的额超过1亿元时,我们的收费比例将会降至0.5%-1%。
此外,我们还提供计时收费服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均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保险理赔案件·推荐文章

南京188****49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66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387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72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多少
一键咨询
  • 165****3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1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81****27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13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64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多少
代理非涉案财产民事诉讼,按件收费3000-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根据标的额不同,收费比例8%-0.5%。同时,我们提供计时收费服务,每小时200-3000元,适用于民事诉讼及申诉代理。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多少
代理非涉案财产民事诉讼,按件收费3000-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根据标的额不同,收费比例8%-0.5%。同时,我们提供计时收费服务,每小时200-3000元,适用于民事诉讼及申诉代理。
1w浏览2024-07-01
行使代位追偿权,法院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 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 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 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 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 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 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3.9w浏览
代位追偿强险
10w+浏览2024-10-19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谁出
根据我国诉讼费缴纳制度,民事诉讼因债务纠纷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若委托律师,律师费由聘请方承担。在民商事案件中,胜诉被告有权向原告索要律师费。因此,在债务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在起诉书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保险代位追偿律师费谁出
根据我国诉讼费缴纳制度,民事诉讼因债务纠纷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若委托律师,律师费由聘请方承担。在民商事案件中,胜诉被告有权向原告索要律师费。因此,在债务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在起诉书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w浏览2024-05-22
行使代位追偿权,法院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 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 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 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 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 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 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3.9w浏览
保险代位追偿
10w+浏览2024-11-06
保险代位追偿权起诉状能请律师吗
处理追偿权纠纷时,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聘请律师,非必要步骤。对于案情清晰、证据充足的案件,不强求律师参与,避免经济负担。特定刑法情形需律师协助。案情复杂时,建议先咨询法律专家,再决定是否需要律师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保险代位追偿权起诉状能请律师吗
处理追偿权纠纷时,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聘请律师,非必要步骤。对于案情清晰、证据充足的案件,不强求律师参与,避免经济负担。特定刑法情形需律师协助。案情复杂时,建议先咨询法律专家,再决定是否需要律师帮助。
1w浏览2024-07-19
行使代位追偿权,法院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 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 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 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 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 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 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3.9w浏览
代位追偿出险
10w+浏览2024-10-20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起诉费用谁付
债权人代位权是当债务人未积极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代行债务人债权。在代位权诉讼中,若债权人胜诉,所有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并从实现债权中优先扣除。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不赔找律师管用吗
律师角色关键,专注处理您的保险理赔。他们紧盯案件进展,适时启动法律诉讼,坚决捍卫您的权益。需要时,律师将代表您出庭,进行举证和质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全面保护。选择律师,就是选择专业与信赖。
1w浏览2024-06-13
行使代位追偿权,法院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 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 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 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 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 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 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3.9w浏览
车险代位追偿
10w+浏览2024-11-17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起诉费用谁付
1、所谓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保险事故代位追偿起诉状能请律师吗
在处理保险理赔时,投保人有权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对于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案件,律师的协助可能至关重要。但在常见情况下,律师并非必需。这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既保障了投保人的自主权,也为其提供了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可能。投保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理性选择是否使用律师,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w浏览2024-05-25
行使代位追偿权,法院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 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 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 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 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 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 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3.9w浏览
车险代位追偿2025
10w+浏览2024-10-23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78****578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76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114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8****81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106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4****88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