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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和自诉的区别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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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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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程序,刑事公诉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议案,并自行进行案件调查及相关证据搜集工作。
相对于此,刑事自诉则是由当事人,即被害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身为主观力量,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自诉案件通常涉及到的是情节较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案件类型
然而,公诉案件的范畴更为广泛,涵盖了绝大多数严重犯罪行为
在证据方面,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则需要承担起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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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和自诉的区别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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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人被害人区别包括什么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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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起诉和仲裁的区别包括哪些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程序审查裁判,仲裁由双方自愿提交机构处理。起诉适用范围广,包括民、刑、行政案;仲裁主要处理合同及财产纠纷。起诉执行靠国家司法权力,仲裁靠自觉和法律强制。起诉重法定程序,仲裁灵活且注重效率。
1w浏览2024-10-02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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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坦白的区别包括哪些
10w+浏览2023-09-01
被害人与自诉人区别包括什么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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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代理和诉讼的区别包括哪些
代理指代理人在法定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是依法律解决纷争的手段。代理人职责广泛,参与多领域民事活动,诉讼是特殊方式。在诉讼中,代理人代执行事务,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1w浏览2024-10-01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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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和自留地的区别
10w+浏览2023-09-23
被害人和自诉人区别包括什么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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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隐瞒和包庇的区别包括哪些
掩饰是对真相的消极隐瞒,不主动揭露;包庇则更恶劣,通过积极行动如伪造证据,帮助违法者逃避法律。掩饰是知晓而不语,对案件影响有限;包庇则主动干扰司法,性质严重,意在妨碍正义实现。
1w浏览2024-09-10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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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包括什么
10w+浏览2023-09-06
刑事案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包括什么
1、案件来源不同。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3、查程序不同。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7、举证责任不同。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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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公诉和自诉的区别包括哪些
检察机关依法代表国家向司法机关提起刑事公诉,负责案件调查取证;而刑事自诉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多针对轻微案件。公诉案件范围广,涵盖严重犯罪,检察机关举证;自诉案件则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1w浏览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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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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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包括哪些
10w+浏览2023-09-19
被害人与自诉人的区别包括什么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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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包括哪些
仲裁与诉讼有明显差异。仲裁基于双方自愿的仲裁协议,程序灵活便捷,一裁终局,仲裁员经验丰富且独立裁决;诉讼无需事先约定,程序严谨规范,两审终审,法官依法任命并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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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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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和上诉的区别包括哪些方面
10w+浏览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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