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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发出合同生效吗

#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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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杜剑荣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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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效力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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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仅仅发布一项单纯的承诺并不直接导致合同的正式生效。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条件。
在普通的商业活动中,当某份承诺抵达向其发布要约的受要约方时,该合同便宣告成立。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合同即刻产生了约束力,实际上,合同的生效需要符合法定或者合意的生效要件。
举例来说,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使合同生效,那么在这些手续尚未完成之前,该合同就不能被视为已经生效。
再者,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况,比如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背离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之类的,那么即便发出了承诺,这个合同也是自签约之日起就无效的。
总而言之,承诺的发布只是构成合同成立的一个环节,而合同是否真正生效则需要结合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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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承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第三,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第四,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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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
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
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
二,承诺可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也可由其代理人作出;其
三,承诺之所以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既可以从要约的拘束力角度解释,也可从要约人的意思解释。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条规定揭示了承诺的内容要件,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所谓内容一致,具体表现在:承诺是无条件的同意,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而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要约(或称反要约)。但承诺的内容并不要求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或完全等同,即允许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但合同法又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由此可见,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能生效:一是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二是要约中明确表示不得作任何变更。
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要约人对通知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该要求予以通知。
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则该行为也构成承诺。行为包括作为和,构成承诺的行为主要是指作为,如供货商于收到订货要约后径行发货。单纯的缄默或通常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但是,如果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采取此种方式进行承诺的,也可以作为承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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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
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
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
二,承诺可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也可由其代理人作出;其
三,承诺之所以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既可以从要约的拘束力角度解释,也可从要约人的意思解释。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条规定揭示了承诺的内容要件,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所谓内容一致,具体表现在:承诺是无条件的同意,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而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要约(或称反要约)。但承诺的内容并不要求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或完全等同,即允许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但合同法又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由此可见,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能生效:一是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二是要约中明确表示不得作任何变更。
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要约人对通知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该要求予以通知。
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则该行为也构成承诺。行为包括作为和,构成承诺的行为主要是指作为,如供货商于收到订货要约后径行发货。单纯的缄默或通常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但是,如果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采取此种方式进行承诺的,也可以作为承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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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诺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
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
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
二,承诺可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也可由其代理人作出;其
三,承诺之所以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既可以从要约的拘束力角度解释,也可从要约人的意思解释。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条规定揭示了承诺的内容要件,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所谓内容一致,具体表现在:承诺是无条件的同意,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而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要约(或称反要约)。但承诺的内容并不要求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或完全等同,即允许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但合同法又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由此可见,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能生效:一是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二是要约中明确表示不得作任何变更。
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要约人对通知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该要求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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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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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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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
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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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要约人对通知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该要求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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