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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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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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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公积金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明
夫妻财产的相关问题中,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归属情况备受关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公积金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缴存或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储备金。
它虽带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都正常缴存公积金,这部分公积金是夫妻共同努力所得,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所以,在离婚等需要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2.企业年金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它是对职工未来养老的一种保障和补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企业年金,同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企业年金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小朱婚姻期间缴存的公积金以及小李所在企业发放的企业年金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李则认为这些带有一定人身属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关于公积金,公积金虽与职工就业、住房需求相关带有人身属性,但本质是财产权益。依据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婚姻期间缴存的公积金应参与分割。
2、对于企业年金,它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企业年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婚姻期间积累的企业年金也应进行相应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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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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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个人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部分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享有此部分权益。但若离婚前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通常无法直接分割养老金,因当事人尚未符合领取条件。企业年金归属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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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1-08
夫妻一方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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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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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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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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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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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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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回报及继承受赠财产均属共有。公积金作为特殊财产,需经许可方可提取,分割时通常折现或实物补偿。若双方都有公积金,先计算各自总额,再按财产分配原则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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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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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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