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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小车和电瓶车怎么算

#交通保险索赔 最新修订 |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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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韩旭主任律师在线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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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同等责任的情形下,小车与电瓶车的损失赔偿一般是依据各自损失的50%来进行承担。
以具体事例来说,倘若小车的维修花费是10000元,而电瓶车的维修费用为5000元。
这样一来,小车就得承担自身损失的50%,也就是5000元;
电瓶车则需承担自身损失的50%,即2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交强险在各自负有责任时,应当首先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交强险赔付完毕后,超出的部分再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来进行分担。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实际的赔偿计算过程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像是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以及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细节等。
倘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加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小车与骑电瓶车的小李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小车维修花10000元,电瓶车维修花500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交强险赔付后超出部分如何分担,以及商业险能否理赔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按同等责任原则,小车应承担自身损失50%即5000元,电瓶车承担自身损失50%即2500元。
2、双方交强险应先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赔付后超出部分再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3、是否有商业险及事故责任认定细节会影响赔偿计算,若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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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和行人同等责任怎么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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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小车和电瓶车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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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
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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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
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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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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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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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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