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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互相碰撞赔偿不同意怎么办

#交通事故类鉴定 最新修订 |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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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韩旭主任律师在线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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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首先,在车碰撞事故发生后,双方务必保持冷静的心态。
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只有冷静下来,才能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导致进一步的冲突,使问题更加难以解决。
2.倘若双方无法凭借自身力量协商出合理的赔偿方案,那么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进行调解。
交警部门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他们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况,给出公正、合理的调解意见。
3.假如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双方都有权利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拍摄的照片,它能够清晰地展现事故发生的场景;
还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这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4.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失情况等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明确赔偿金额以及责任的划分。
5.在诉讼期间,双方都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信息,共同推动诉讼的进程,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总之,遇到车碰撞赔偿不同意的情况,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避免因情绪化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驾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发生后小朱情绪激动,与小李产生冲突。双方就赔偿方案无法协商一致,便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然而调解过程中,两人依旧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小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小李则认为小朱此举过于冲动。

案情分析:

1、事故发生后双方应保持冷静,小朱情绪激动的行为不利于问题解决。
2、无法协商赔偿方案时申请交警调解是合理途径,此次调解未成功,双方都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
3、诉讼中双方都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实提供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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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在法律意义上的误工费界定是有所不同的,而且误工费是够可以赔付也是有标准的。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属于营运类的车辆,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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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互相碰撞赔偿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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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课间教室里相互碰撞受伤谁负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知道具体情况,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这类问题本身是有争议的)[案情]张某与樊某系某小学三年级怠耽糙甘孬仿茬湿长溅学生,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日,课间休息时,张某与樊某一起做斗鸡游戏。游戏规则是:参与游戏者单脚,用手抱住另一个脚,相互用各自的身体任何部位碰撞对方,双脚着地者为输。在斗鸡游戏过程中,张某倒地,造成左上肢骨折。张某向提讼,要求樊某的父母与学校赔偿损失。[分歧]针对本案,有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斗鸡游戏的过程就是参与游戏的双方按照规则相互碰撞的过程,由于为单脚,不易保持身体平衡,在运动过程中,极可能造成游戏参与者身体倒地。也就是说,参与游戏的任何一方倒地甚至受伤,是游戏本身决定的。张在游戏过程中倒地受伤,既无樊某行为的故意,也无樊某行为的过失,同时与学校管理无因果关系。所以,樊某与学校都不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斗鸡游戏对未成年人来说,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张某的损害结果与张某和樊某双方选择的游戏有关,应当由张某与樊某的监护人即他们的父母共同承担责任。课间休息时间,是教师和学生休息自我调节放松时间,时间短,学生偶尔进行即始即止的斗鸡游戏,学校是不可能注意得到的,更不可能知晓游戏的危险性的存在。所以,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斗鸡游戏有一定的危险性,张某与樊某存在选择不当的问题。作为学校,应当阻止学生做斗鸡游戏,或者限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张某与樊某在课间休息时做斗鸡游戏,张某在游戏过程中受伤,学校存在疏于管理的问题。所以,张某的损害结果应当由樊某父母,学校和张某父母三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种观点认为:监护人只对被监护人在可能属于自己管控的范围内进行督促管理。一旦将被监护人委托他人管理,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管理,监护人就暂时将监护管理的义务转移到了接受委托的他人。因此,张某在校期间,因做游戏致伤,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评析]笔者原则同意
第三种意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护权作为一种亲权,既不能根据合同而转移,也不因学校接收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而丧失,其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抚养,教育,以及社会的其他方方面面。因此,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对监护人适用归责原则的复杂性。在审判实践中,对监护人承担责任以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兼公平原则来进行确定。监护人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尽了监护职责的,按公平原则适当承担责任。张某和樊某在校期间做斗鸡游戏,造成张某左上肢骨折,客观上,他们的父母是难以预料和不可管控的。也就是说,张某和樊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损害都不存在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不应当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所以,应当依照公平原则,由樊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张某的监护人应当负担与樊某的监护人相同的责任。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对学生进行教育,灌输其知识,发展其智力,培养其能力。为了实现教育的目标,学校同时还必须履行管理之职责。学校管理职责有别于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职责,仅限定于与学校教育活动有关的方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在于履行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阻止学生侵害他人利益等监督管理职责。学校只对监督管理范围内,因自身监督管理缺失的原因,对学生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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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互相碰撞10级伤残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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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知道具体情况,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这类问题本身是有争议的)[案情]张某与樊某系某小学三年级怠耽糙甘孬仿茬湿长溅学生,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日,课间休息时,张某与樊某一起做斗鸡游戏。游戏规则是:参与游戏者单脚,用手抱住另一个脚,相互用各自的身体任何部位碰撞对方,双脚着地者为输。在斗鸡游戏过程中,张某倒地,造成左上肢骨折。张某向提讼,要求樊某的父母与学校赔偿损失。[分歧]针对本案,有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斗鸡游戏的过程就是参与游戏的双方按照规则相互碰撞的过程,由于为单脚,不易保持身体平衡,在运动过程中,极可能造成游戏参与者身体倒地。也就是说,参与游戏的任何一方倒地甚至受伤,是游戏本身决定的。张在游戏过程中倒地受伤,既无樊某行为的故意,也无樊某行为的过失,同时与学校管理无因果关系。所以,樊某与学校都不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斗鸡游戏对未成年人来说,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张某的损害结果与张某和樊某双方选择的游戏有关,应当由张某与樊某的监护人即他们的父母共同承担责任。课间休息时间,是教师和学生休息自我调节放松时间,时间短,学生偶尔进行即始即止的斗鸡游戏,学校是不可能注意得到的,更不可能知晓游戏的危险性的存在。所以,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斗鸡游戏有一定的危险性,张某与樊某存在选择不当的问题。作为学校,应当阻止学生做斗鸡游戏,或者限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张某与樊某在课间休息时做斗鸡游戏,张某在游戏过程中受伤,学校存在疏于管理的问题。所以,张某的损害结果应当由樊某父母,学校和张某父母三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种观点认为:监护人只对被监护人在可能属于自己管控的范围内进行督促管理。一旦将被监护人委托他人管理,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管理,监护人就暂时将监护管理的义务转移到了接受委托的他人。因此,张某在校期间,因做游戏致伤,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评析]笔者原则同意
第三种意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护权作为一种亲权,既不能根据合同而转移,也不因学校接收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而丧失,其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抚养,教育,以及社会的其他方方面面。因此,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对监护人适用归责原则的复杂性。在审判实践中,对监护人承担责任以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兼公平原则来进行确定。监护人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尽了监护职责的,按公平原则适当承担责任。张某和樊某在校期间做斗鸡游戏,造成张某左上肢骨折,客观上,他们的父母是难以预料和不可管控的。也就是说,张某和樊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损害都不存在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不应当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所以,应当依照公平原则,由樊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张某的监护人应当负担与樊某的监护人相同的责任。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对学生进行教育,灌输其知识,发展其智力,培养其能力。为了实现教育的目标,学校同时还必须履行管理之职责。学校管理职责有别于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职责,仅限定于与学校教育活动有关的方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在于履行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阻止学生侵害他人利益等监督管理职责。学校只对监督管理范围内,因自身监督管理缺失的原因,对学生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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