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打官司车辆鉴定费谁出

#交通事故类鉴定 最新修订 | 2025-03-02
7.5k浏览
肖淑圆律师
肖淑圆律师在线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730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类鉴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交通事故类鉴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交通事故类鉴定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在一般民事诉讼里,车辆鉴定费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定。
若因举证需,当事人申请鉴定,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败诉方承担。
2.要是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鉴定费由法院决定哪方承担,通常也是败诉方。
若双方都有错,会按过错程度分担。
3.像交通事故案,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进行车辆鉴定,一般责任方承担鉴定费;
双方都有责任,就按责任比例分担。
总之,得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车辆鉴定费承担方。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静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就事故责任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静负主要责任,小静则坚称自己无责。为明确责任,小李向法院申请车辆鉴定,鉴定费先行垫付。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责任划分及鉴定费承担问题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在这起一般民事诉讼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小李因举证需要申请车辆鉴定,按照规定,鉴定费先由其垫付。
2、最终鉴定费承担主体需看案件结果。若小静败诉,鉴定费将由小静承担;若双方都有过错,会按过错程度分担鉴定费,具体需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81****96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77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67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69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打官司车辆鉴定费谁出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7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88****92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63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403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打官司车辆鉴定费谁出
1w浏览2025-03-02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4.3w浏览
车辆保险打官司费用谁承担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承担诉讼费用。但若有特殊约定在保险合同中,则需按合同执行。这些费用不仅限于诉讼费,还包括其他合理且必要的支出。若无特殊约定,保险公司需承担这些费用。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保险责任的明确和公正,使被保险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能得到及时的经济支持。
1w浏览2024-05-08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4.3w浏览
打官司拖久了车辆残值损失谁负责
1w浏览2025-05-24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4.3w浏览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4.3w浏览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4.3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1****229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86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368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8****72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945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77****58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