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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销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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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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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虚假报销量易触虚假广告罪,此罪通常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违法所得达十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之一。
给单个消费者致损五万元以上,或多个消费者累计损二十万元以上也属情节严重。
假借应急名义作虚假宣传致多人受骗且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算情节严重。
两年内受二次行政处罚又作虚假宣传的算情节严重。
造成人身伤残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同样视为情节严重。
2.不同地区会依实际微调具体标准,但总体围绕上述几方面认定情节严重与否。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电子产品店,为提高产品销量,他通过虚构销售数据、编造用户好评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后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调查发现其通过虚假宣传违法所得达十二万元。小胡却辩称自己只是正常促销手段,不构成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虚假报销量易触虚假广告罪,且违法所得达十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情形,构成犯罪。小胡通过虚假宣传违法所得十二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2、不同地区虽会微调具体标准,但总体围绕既定几方面认定,小胡的行为明显触犯虚假广告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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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虚假报关单什么罪,逃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制作虚假报关单什么罪,逃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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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虚假报销量刑标准是什么
1w浏览2025-03-14
广告牌上说全球销量第一,属于虚假宣传吗?
[律师回复]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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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销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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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假账的量刑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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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上说全球销量第一,属于虚假宣传吗?
[律师回复]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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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虚假报销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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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销售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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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上说全球销量第一,属于虚假宣传吗?
[律师回复]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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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虚假报销怎么处理
10w+浏览2023-09-04
最新虚报假账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w浏览2025-03-15
广告牌上说全球销量第一,属于虚假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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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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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虚假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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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上说全球销量第一,属于虚假宣传吗?
[律师回复]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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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销属于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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