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怎么分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4-01
4.2k浏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在线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1.9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讲,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可看作是对另一方的赠与。
2.分割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考量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像购房出资情况等。
若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婚后登记双方名,可能会适当倾向出资方多分。
其次是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时间长的话分割比例可能相对均衡。
再者是双方对房屋的实际使用需求等。
3.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原则判决。
可能会判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依房屋市场价值、双方贡献等确定。
例如,房屋市场价值较高,一方出资多且婚姻存续时间长,另一方可能获得相对较多补偿;
反之,出资少且婚姻存续时间短的一方,补偿可能相对较少。
总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判决。

案情回顾:

小许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和小丽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该房屋时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婚前全额出资,应多分;小丽则觉得登记在两人名下,应平均分割。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该房屋虽为小许婚前购买,但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层面可看作小许对小丽的赠与,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院分割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小许婚前全额出资,可能会适当倾向其多分;同时会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双方对房屋实际使用需求等。法院会遵循公平原则,可能判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依房屋市场价值、双方贡献等确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宿迁156****28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24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38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39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怎么分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3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81****38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706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40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要是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能认定为夫妻
[律师回复]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方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除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9条,《物权法》第9条、17条、19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w浏览
父母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双方名下离婚怎么分
要是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能认定为夫妻
[律师回复]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方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除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9条,《物权法》第9条、17条、19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w浏览
婚前双方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可以加名字吗
婚前双方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可以加名字。对于婚前还是婚后的房产加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好就可以。法院对于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而只登记于一方名下的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以权属登记为主要认定标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能认定为夫妻
[律师回复]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方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除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9条,《物权法》第9条、17条、19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w浏览
婚前购房可以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吗?
在婚前购房是可以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在购房后买卖双方也是会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购房者的具体信息,如果在办理房产证时也是可以根据房主的要求来办理落户手续的,那么房屋的产权也会是属于双方共有的,在分割时会按照产权比例来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能认定为夫妻
[律师回复]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方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除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9条,《物权法》第9条、17条、19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w浏览
婚后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算谁的
此问题的答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若双方婚前未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或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则该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能认定为夫妻
[律师回复]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方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除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9条,《物权法》第9条、17条、19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791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0****568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922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4****25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746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4****42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