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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有效吗

#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 | 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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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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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效力判断如下:
取得执照且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约,合同有效,因其有经营资格,能以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
未经授权或超授权范围签约,合同效力待定。
总公司追认则有效,拒绝则对总公司无效,分公司担责。
未取得执照,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合同无效
但相对人善意无过错,分公司要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分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小胡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小朱签订合同时未仔细确认自身权限。后来得知,该分公司虽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此次借款合同的签订未经总公司授权。小胡要求总公司履行合同,总公司认为未经授权合同不应生效,双方就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缔约能力,但此次签订借款合同未经总公司授权,该合同效力待定。若总公司追认,合同有效;若拒绝追认,合同对总公司不发生效力。
2、如果总公司拒绝追认,分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小胡作为相对人善意且无过错,分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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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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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网上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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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有效吗
1w浏览2025-05-02
签订了合同,最后部分是哪个部分订,是订还是订
[律师回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具有证明约定金的性质,即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此外,因为定金于债务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所以定金也就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相同之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依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轻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部分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仍有履行的必要且必须继续履行,而后者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即使履行也履行不了。一般违约双方任意一方都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守约方以此为借口想终止合同(譬如此时刚好有另外一个供货商价格比贵方便宜),违约方也可诉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强制其履行,否则就是根本违约,就可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即使是延迟了几天交货,即使会失去双份定金(实际上只有单份定金,因为其中一份是对方提前就支付了的),也仍然得以把货物卖出去,可以就其中的利润折抵部分损失,不至于损失定金的同时还积压库存,占用资金。这样也就能充分保护市场的稳定性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合同中约定宽延期限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三日仍不能发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宽延期即为三日,实际交货期限为八日。而对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合同在对定金的性质没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违约定金而不是解约定金,所以约定“定金”比约定“订金”要好。但是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对于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一方来说,约定“订金”比“定金”要好。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在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如果自己的义务可能履行不了,要慎用定金条款,而改为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w.spid=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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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签订时效
10w+浏览2024-11-09
分公司有权签订借款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签订借款合同的;但对于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获得总公司的批准,对于此合同的诉讼主体会由总公司来进行承担;但如果此合同在签订时未获得总公司的授权,那么此合同不一定就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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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可以请求其出示证明其确实有资格签署该合同的证明材料,否则借款合同签署后不一定会有效。
1w浏览2024-10-10
签订了合同,最后部分是哪个部分订,是订还是订
[律师回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具有证明约定金的性质,即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此外,因为定金于债务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所以定金也就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相同之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依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轻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部分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仍有履行的必要且必须继续履行,而后者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即使履行也履行不了。一般违约双方任意一方都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守约方以此为借口想终止合同(譬如此时刚好有另外一个供货商价格比贵方便宜),违约方也可诉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强制其履行,否则就是根本违约,就可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即使是延迟了几天交货,即使会失去双份定金(实际上只有单份定金,因为其中一份是对方提前就支付了的),也仍然得以把货物卖出去,可以就其中的利润折抵部分损失,不至于损失定金的同时还积压库存,占用资金。这样也就能充分保护市场的稳定性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合同中约定宽延期限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三日仍不能发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宽延期即为三日,实际交货期限为八日。而对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合同在对定金的性质没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违约定金而不是解约定金,所以约定“定金”比约定“订金”要好。但是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对于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一方来说,约定“订金”比“定金”要好。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在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如果自己的义务可能履行不了,要慎用定金条款,而改为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w.spid=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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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借条才有效
10w+浏览2023-09-18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6、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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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可以请求其出示证明其确实有资格签署该合同的证明材料,否则借款合同签署后不一定会有效。
1w浏览2025-01-01
签订了合同,最后部分是哪个部分订,是订还是订
[律师回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具有证明约定金的性质,即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此外,因为定金于债务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所以定金也就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相同之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依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轻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部分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仍有履行的必要且必须继续履行,而后者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即使履行也履行不了。一般违约双方任意一方都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守约方以此为借口想终止合同(譬如此时刚好有另外一个供货商价格比贵方便宜),违约方也可诉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强制其履行,否则就是根本违约,就可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即使是延迟了几天交货,即使会失去双份定金(实际上只有单份定金,因为其中一份是对方提前就支付了的),也仍然得以把货物卖出去,可以就其中的利润折抵部分损失,不至于损失定金的同时还积压库存,占用资金。这样也就能充分保护市场的稳定性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合同中约定宽延期限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三日仍不能发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宽延期即为三日,实际交货期限为八日。而对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合同在对定金的性质没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违约定金而不是解约定金,所以约定“定金”比约定“订金”要好。但是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对于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一方来说,约定“订金”比“定金”要好。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在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如果自己的义务可能履行不了,要慎用定金条款,而改为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w.spid=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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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借条才有效
10w+浏览2024-02-21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但前提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并且借款合同中的利率符合国家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双方;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并且该借款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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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可以请求其出示证明其确实有资格签署该合同的证明材料,否则借款合同签署后不一定会有效。
1w浏览2025-05-04
签订了合同,最后部分是哪个部分订,是订还是订
[律师回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具有证明约定金的性质,即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此外,因为定金于债务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所以定金也就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相同之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依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轻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部分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仍有履行的必要且必须继续履行,而后者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即使履行也履行不了。一般违约双方任意一方都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守约方以此为借口想终止合同(譬如此时刚好有另外一个供货商价格比贵方便宜),违约方也可诉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强制其履行,否则就是根本违约,就可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即使是延迟了几天交货,即使会失去双份定金(实际上只有单份定金,因为其中一份是对方提前就支付了的),也仍然得以把货物卖出去,可以就其中的利润折抵部分损失,不至于损失定金的同时还积压库存,占用资金。这样也就能充分保护市场的稳定性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合同中约定宽延期限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三日仍不能发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宽延期即为三日,实际交货期限为八日。而对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合同在对定金的性质没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违约定金而不是解约定金,所以约定“定金”比约定“订金”要好。但是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对于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一方来说,约定“订金”比“定金”要好。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在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如果自己的义务可能履行不了,要慎用定金条款,而改为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w.spid=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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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10w+浏览2024-04-14
借款还不上再签订合同有效吗
贷款无法如期偿还,续签合同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借款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如果债务双方达成共识,决定重新拟定借据,这种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通过重拟借据,能够有效地阻断原有的诉讼时效,并将新的期限设定为重新拟定借据的日期。这也为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途径来重新规划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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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有效吗
1w浏览2025-05-13
签订了合同,最后部分是哪个部分订,是订还是订
[律师回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具有证明约定金的性质,即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此外,因为定金于债务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所以定金也就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相同之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依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轻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部分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仍有履行的必要且必须继续履行,而后者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即使履行也履行不了。一般违约双方任意一方都没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守约方以此为借口想终止合同(譬如此时刚好有另外一个供货商价格比贵方便宜),违约方也可诉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强制其履行,否则就是根本违约,就可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即使是延迟了几天交货,即使会失去双份定金(实际上只有单份定金,因为其中一份是对方提前就支付了的),也仍然得以把货物卖出去,可以就其中的利润折抵部分损失,不至于损失定金的同时还积压库存,占用资金。这样也就能充分保护市场的稳定性和交易双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合同中约定宽延期限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三日仍不能发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宽延期即为三日,实际交货期限为八日。而对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及其它损失。合同在对定金的性质没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违约定金而不是解约定金,所以约定“定金”比约定“订金”要好。但是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对于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一方来说,约定“订金”比“定金”要好。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在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如果自己的义务可能履行不了,要慎用定金条款,而改为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w.spid=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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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10w+浏览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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