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里的“他人财物”包括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拾得的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等。二是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仍然故意实施,并拒绝归还或交出。
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异,但一般来说,财物价值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立案。侵占罪的核心在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后拒绝归还,例如受托保管贵重物品后拒绝归还,企图占有这些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证据,不能仅凭单方面的证据来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侵占罪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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