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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方

#家庭暴力 最新修订 |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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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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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离婚认定过错方有法律规定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有这些行为的是过错方。
2.重婚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
与他人同居是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居住;
家暴是以殴打等方式侵害家人身心;
虐待是长期折磨家人,遗弃是不履行扶养义务;
其他重大过错要结合案件判断,如赌博吸毒恶习不改影响家庭。
3.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不仅与婚外异性小静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经常以殴打、捆绑的方式对小丽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小丽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小朱认为自己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不构成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小朱与小静共同居住的行为符合此情形。同时,小朱以殴打、捆绑方式对小丽进行侵害,属于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小朱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
2、鉴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和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行为,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小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应支持小丽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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