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不是必须要造成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危险驾驶罪被视为情节犯,其构成要件主要在于行为人实施了醉驾或追逐竞驶等不良行为,并且情节较为恶劣。
因此,并不要求这些行为必须导致实际损害后果才能定罪。
换言之,危险驾驶罪属于情节犯的犯罪类型。
若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严厉惩罚: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2)醉酒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