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案件在经过法庭庭审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段内公布判决结果。在正常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则可以申请延期三个月。此外,若相关部门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其审判期限最多不会超过二十日内。当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其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然而,被告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需要维护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下,则需得到上级法院的批准方可延迟递交判决书。同时,所有判决情况均应在公开场合进行。对于需要当庭宣判的案件,法院应在宣告判决后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和公诉方;而对于定期宣告判决的案件,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及公诉方及辩护律师。判决书的送达对象还包括诉讼代理人。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通常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如遇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具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若是对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宣判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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