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范畴内,牵涉到的拐卖儿童罪行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类型,其所受的从重惩处主要源于如下几个关键性考量:首先,涉及到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例如罪犯采取了强制性的威胁手段进行绑架活动等;其次,当被拐卖的受害者年龄极为幼小时,通常也会对原生家庭与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再者,如果在拐卖过程中导致了儿童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是失去生命,那么这无疑将加重罪犯的罪责;此外,如果罪犯曾多次实施此类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必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最后,如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这同样会成为加重罪犯刑期的重要依据。法院将会根据以上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权衡,以确定最终的刑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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