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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离婚 最新修订 |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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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嘉驰律师
单嘉驰律师在线
内蒙古巨鼎(科左中)律师.../主办律师
5.0分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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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离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离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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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行政争议不能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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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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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是否可以仲裁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财产分割是否可以仲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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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是否能仲裁
财产分割是否可以仲裁,要看是否满足仲裁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处理双方约定仲裁事项的商事纠纷,不是什么事都能处理的。财产分割涉及以下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w浏览2024-10-17
我朋友他们家的农村的一片土地现在有了一些纠纷,要去仲裁,农村土地分割申请仲裁怎么申请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章 调解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九条 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第十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第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副主任由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仲裁员;
  
(二)受理仲裁申请;
  
(三)监督仲裁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
  
(二)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三)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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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可否仲裁
10w+浏览2023-09-12
财产分割是否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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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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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调解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九条 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第十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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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第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副主任由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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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解聘仲裁员;
  
(二)受理仲裁申请;
  
(三)监督仲裁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
  
(二)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三)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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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协议能否仲裁
10w+浏览2023-09-16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不能否仲裁,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离婚方面的纠纷是不适用《仲裁法》当中的规定的,因此不能够进行仲裁。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仲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公平法则所发生的合同方面或者是其他财产方面的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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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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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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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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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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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保全财产
10w+浏览2023-09-26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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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能仲裁吗
1w浏览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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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协议能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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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仲裁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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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可以仲裁吗
财产分割一般不可以仲裁。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判决裁定。仲裁机构不受理因解除婚姻关系时的财产分割。《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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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调解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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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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