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1.6w浏览 4点赞
律师解析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如下: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其他侵权案件·推荐文章

宿迁181****23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39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71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46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什么
一键咨询
  • 138****1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0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78****66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27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27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合伙人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合伙人并非职务侵占罪的适宜主体,因此其行为无法被判定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标准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应当是那些未接受国有化处理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单位中的在职员工。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公司”,特指依据我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而“企业”则是指按照企业登记法规,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备经营资质的经济实体。
至于“其他单位”,则泛指公司、企业之外的非国有性质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例如: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学校等;
这些单位通常也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能够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经济活动,并且可以用自身名义、自有财产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购买并购基金高风险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务员购买基金并不必然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然而,每位公职人员在进行股票及基金投资时,均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
公务员严禁滥用职权、利用职位权力或采用其他任何非法手段,以获取或强制买卖股票、获取或出售认股权证的机会;
同时也不可利用内部消息以及其他间接方式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股票与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活动,亦不可向他人提供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高空作业多少岁就买不了保险了
[律师回复] 解析:
敬请告知相关作业人员,我们建议高空作业以及特种作业的年龄限制在不超过55岁;
针对女性员工而言,建议她们的年龄不超过45岁。
1.对于患有疾病(例如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精神病、深度近视、畏高症等)的人员,我们强烈建议他们不要进行高处作业。
2.在开始工作之前,务必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装备,并且完成必要的工作许可手续。
3.在进行高处高空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点的脚手架、栏杆、平台、梯子等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4.在高处高空作业过程中,上下移动时要格外小心谨慎,切勿沿着绳子或者立杆以及脚手架的栏杆攀爬上下。
5.严禁在上下垂直方向同时进行双层作业,若由于工艺流程原因必须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隔离层,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或丢弃工具或物品。
作业点下方的危险区域,应当划定禁行范围,悬挂“禁止通行”警示标志。
7.高处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工具袋,将小型金属材料放入专用袋内,避免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
如有必要,应使用绳子将其牢固系住后再进行吊运,但须确保垂直下方无人站立。
8.在进行登高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类梯子都需保证坚固耐用,放置位置要保持平稳,并设有防滑装置,倾斜角度以60至70度最为适宜。
9.在高处高空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电力设备,必须由两人共同参与,其中一人负责控制开关,操作者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着绝缘鞋,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一旦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10.高处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关注与高压电线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两米以上。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同时也被称为是“准共同侵权行为” 是指的多数人同时都实施一个对于他人的一个合法权利有所侵害的行为,在这个其中如果是某一人或者是某一部分人的行为是导致这个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但没有办法去具体确认的谁才是真正的主要加害人的一个侵权的行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
构成这项罪名以后,需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出现特别严重后果的,要从重处罚,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行为致人死亡的,还可以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车私用职务侵占罪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系指个人利用其职务上所得到的种种便利条件,对所在单位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据的不良行为;
反之,所谓的公车私用,并非针对车辆本身进行所有权的获取,而是将其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的一种情况,因此这种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的犯罪定义。
职务侵占罪的攻击目标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各类财富资源,既包括有形资产,例如货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已经被这些单位所实际控制和管理的财物,同时也涵盖了那些虽然属于本单位所有但尚未被实际占有和管理的财物,比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持有的债权。
从财物的形态来看,犯罪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有形物质,还包括无形资产,例如工厂、电力设施、煤气设备、天然气管道、工业产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保险退保究竟能退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养老保险退保能退还的金额这一问题,其主要依据在于个人账户中所累积的总费用。
因此,想要了解具体可退还的金额,个人必须先查询自己在缴纳费用方面的贡献情况。
根据现行规定,凡参与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若总计缴纳年限尚未达到15年,且未能成功过渡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内,则当事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怎样处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怎样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罪的物品价值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淮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首先,涉案人员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机构中的雇员,这种身份区别于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的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构成对自身职务所赋予的特权和便利的不当使用,即私自占用所在单位的财产;
最后,侵犯财产的性质必须属于非法占有,且被侵占的金额应当达到相当大的程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案件的被告方并不包括单位本身,而是个体性的个人。
当公共部门的官员或公务员出现类似的犯罪行为时,他们将被归类并定罪为贪污罪。
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句话的含义主要是指涉案人员通过其在工作岗位上的权力和职责,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读绘本故事上传平台算侵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的情形应当进行深度剖析和详细论述。
在此前提下,当我们上传翻唱的音乐作品只是作为一般的娱乐表演翻唱节目的一部分,并未对社会大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同时也从未向参加演出的表演者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时,那么这类行为就不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无需经济上的偿付,并且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版权侵权。
然而,如果没有经过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合法授权,擅自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大规模传播其独立制作完成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话,这种行为便已在事实上构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二十四条
使用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