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食品检验实行什么负责制

最新修订 | 2024-02-29
10w+浏览 1点赞
律师解析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属于食品安全法五章第八十六条。按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无锡188****97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912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83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食品检验实行什么负责制
一键咨询
  • 131****6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181****89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44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89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药品检验制度
我国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制度,即进口药品,须取得卫生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一次性进口药口批件》,经营进口药品的外贸企业,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10w+浏览
涉外专长
202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21《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帮信罪一审判处实刑可以上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犯罪的情况下,请求上诉是被允许的。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于其收到了并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和裁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之内,依法向更高一级别人民法院表达不服之意,请求重新审理此案的司法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是具有严格条件约束的行为,通常会设定一个上诉期。这意味着在判决书正式送达被告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此外,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属,只要得到被告人的明确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推翻毒品检验意见的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张某2013年8月向刘某出售了400颗麻果(含有甲基苯丙胺成成份,俗称冰毒),第二天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11月被移送审查起诉,被退查两次,于2014年4月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经2014年7月8日、2014年12月2日两次开庭,中间对毒品重新鉴定程序,2015年1月16日以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1、84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贩毒怎样买卖物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走私、贩卖、运输以及生产制毒物品等犯罪活动,其本质上是指在明知这些物品为毒品的前提下,仍然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和生产制作的行为。对于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不论涉及到的数量规模大小如何,都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