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何举报失信人员

#债务债权 最新修订 | 2025-01-15
2.9w浏览 7点赞
邹鹏鹏律师
邹鹏鹏律师在线
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8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
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债务债权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80****97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51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58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97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51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58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97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51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58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93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举报失信人员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52****92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684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77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92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684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77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92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684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77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举报失信人员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w浏览2025-01-15
如何举证丢失的东西,如何举报丢失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东西被他人丢了如何举证 可以通过他人的证人证言或者监控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被丢的东西最好。 一、基本知识 证据材料 一切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请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证据材料交换 1 2.原告向人民提讼,或被告提出反诉,应提交能证明其诉讼资格、案件事实及其主张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提讼,适用前款规定。 1 3.被告或反诉被告应诉,应提交能证明其反驳主张的相应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人应诉,适用前款规定。 1 4.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互相将本方准备在庭审中举出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以固定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点。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条件与程序 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因当提交书面诉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依据等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取证的目的、证据线索、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 2.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审计机构及鉴定、审计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予以指定。当事人申请勘验、评估的、由依职权指定有关的机关进行。 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的,一般不予准许,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 (1)鉴定人、审计人、评估人、勘验人、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程序严重违法或有失公正 (3)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结论明显有误或者明显依据不足。 四、举证期限 1.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申请延期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五、举证技巧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4.8w浏览
举报公安人员怎么举报
10w+浏览2023-09-13
身边有失信人员怎么举报
目前国家机关已将执行服务实体平台植入到互联网中,可以通过网上执行事务中心网上辅助系统进行举报。系统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开放执行案件信息查询、预约执行法官、执行材料收转、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直接涉及案件执行处理和推动其进程的事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w浏览2025-02-10
如何举证丢失的东西,如何举报丢失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东西被他人丢了如何举证 可以通过他人的证人证言或者监控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被丢的东西最好。 一、基本知识 证据材料 一切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请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证据材料交换 1 2.原告向人民提讼,或被告提出反诉,应提交能证明其诉讼资格、案件事实及其主张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提讼,适用前款规定。 1 3.被告或反诉被告应诉,应提交能证明其反驳主张的相应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人应诉,适用前款规定。 1 4.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互相将本方准备在庭审中举出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以固定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点。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条件与程序 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因当提交书面诉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依据等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取证的目的、证据线索、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 2.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审计机构及鉴定、审计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予以指定。当事人申请勘验、评估的、由依职权指定有关的机关进行。 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的,一般不予准许,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 (1)鉴定人、审计人、评估人、勘验人、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程序严重违法或有失公正 (3)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结论明显有误或者明显依据不足。 四、举证期限 1.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申请延期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五、举证技巧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4.8w浏览
举报扫黑除恶人员怎么举报
10w+浏览2023-09-08
失信执行人如何举报
当事人想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可以向法院拨打电话或者投递邮件,也可以通过网上执行事务中心网上辅助系统进行举报等。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他公民了解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就可以进行举报。
1w浏览2024-09-04
如何举证丢失的东西,如何举报丢失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东西被他人丢了如何举证 可以通过他人的证人证言或者监控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被丢的东西最好。 一、基本知识 证据材料 一切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请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证据材料交换 1 2.原告向人民提讼,或被告提出反诉,应提交能证明其诉讼资格、案件事实及其主张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提讼,适用前款规定。 1 3.被告或反诉被告应诉,应提交能证明其反驳主张的相应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人应诉,适用前款规定。 1 4.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互相将本方准备在庭审中举出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以固定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点。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条件与程序 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因当提交书面诉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依据等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取证的目的、证据线索、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 2.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审计机构及鉴定、审计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予以指定。当事人申请勘验、评估的、由依职权指定有关的机关进行。 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的,一般不予准许,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 (1)鉴定人、审计人、评估人、勘验人、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程序严重违法或有失公正 (3)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结论明显有误或者明显依据不足。 四、举证期限 1.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申请延期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五、举证技巧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4.8w浏览
如何举报超员客车
10w+浏览2023-09-18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w浏览2024-09-01
如何举证丢失的东西,如何举报丢失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东西被他人丢了如何举证 可以通过他人的证人证言或者监控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被丢的东西最好。 一、基本知识 证据材料 一切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请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证据材料交换 1 2.原告向人民提讼,或被告提出反诉,应提交能证明其诉讼资格、案件事实及其主张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提讼,适用前款规定。 1 3.被告或反诉被告应诉,应提交能证明其反驳主张的相应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人应诉,适用前款规定。 1 4.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互相将本方准备在庭审中举出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以固定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点。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条件与程序 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因当提交书面诉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依据等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取证的目的、证据线索、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 2.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审计机构及鉴定、审计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予以指定。当事人申请勘验、评估的、由依职权指定有关的机关进行。 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的,一般不予准许,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 (1)鉴定人、审计人、评估人、勘验人、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程序严重违法或有失公正 (3)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结论明显有误或者明显依据不足。 四、举证期限 1.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申请延期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五、举证技巧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4.8w浏览
如何举报超员客车
10w+浏览2023-09-07
如何举证丢失的东西,如何举报丢失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东西被他人丢了如何举证 可以通过他人的证人证言或者监控进行举证,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被丢的东西最好。 一、基本知识 证据材料 一切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请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提供该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7.证据材料有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一方翻译成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行。 8.举证应当及时。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 (1)、 (2)、 (5)、(6 )项,当事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除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行政诉讼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并已提供调取证据材料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线索的,由人民决定是否调查收集。 1 1.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 证据材料交换 1 2.原告向人民提讼,或被告提出反诉,应提交能证明其诉讼资格、案件事实及其主张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提讼,适用前款规定。 1 3.被告或反诉被告应诉,应提交能证明其反驳主张的相应的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人应诉,适用前款规定。 1 4.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互相将本方准备在庭审中举出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公开,以固定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点。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举证要求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 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该中文译本的公证文书。 5.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提交证人的身份情况并应协助通知证人参加庭审。 三、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条件与程序 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因当提交书面诉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依据等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取证的目的、证据线索、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 2.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审计机构及鉴定、审计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予以指定。当事人申请勘验、评估的、由依职权指定有关的机关进行。 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的,一般不予准许,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 (1)鉴定人、审计人、评估人、勘验人、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程序严重违法或有失公正 (3)鉴定、审计、评估、勘验结论明显有误或者明显依据不足。 四、举证期限 1.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申请延期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五、举证技巧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4.8w浏览
村委会举报违法举报怎么举报
10w+浏览2023-09-07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3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45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85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24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3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50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3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45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85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24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3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50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3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45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85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24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3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50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