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
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
这一条件包括:
(1)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
(2)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
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
犯罪事实,而不是
犯罪过程的细节。
(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
在司支实践中,对犯有数罪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仅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的犯罪,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
同案犯,
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还有一种特别情况,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这是一种
特殊自首,但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
这些罪行必须是自己的罪行,而非他人的罪行。
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正在审查的罪行或者正在服刑之罪以外的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不能只是补充自己已为司法机关所知之罪的犯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