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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电梯维修工蒙冤八年——赵飞全律师发现“替代品鉴定”终获无罪

2026-08-08 13:19 20人阅读

这是一起令人唏嘘的冤案,也是一场历时八年的正义拉锯战。2019年,某小区两部电梯频繁出现电路板损坏故障,电梯维修工张某被公司怀疑人为破坏并报案2019年12月,某区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张某不服上诉被驳回,随后向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及市检察院申诉,均被驳回

在几近绝望之际,张某找到了专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研究案情后,初步认定案件存在重大冤错可能。赵飞全律师提交的无罪辩护意见直击案件要害

其一,核心证据价格鉴定意见不具有证明效力。 赵飞全律师通过细节比对发现,扣押清单中的电路板型号与鉴定报告中的型号不一致——损毁的电路板原件已被销毁,报案公司拿了一个替代品去做了鉴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结果犯,毁坏财物的价值鉴定直接决定了罪与非罪,替代品鉴定从根本上否定了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

其二,张某的有罪供述应当依法排除。 张某在侦查阶段共有9次讯问笔录,其中仅2份有录音录像且录像不完整,第一份笔录即为无罪辩解,后续有罪供述内容系复制粘贴产物

其三,客观证据证明不存在人为破坏。 张某收集的公司内部邮件证明,报案公司在答复小区业主时将电梯损毁原因归结为“跑水事故”而非“人为破坏”

赵飞全律师组建专门办案团队,系统梳理证据细节,指导张某收集各类有利证据,向多级政法部门递交了数万字的申诉意见和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为由提出抗诉,高级法院指令中级法院再审,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2026年5月,某区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后判决张某无罪

法院的无罪判决理由与赵飞全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高度重合。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在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中,专业的证据审查能力至关重要——赵飞全律师通过细致入微的证据审查发现鉴定意见的重大瑕疵,从根本上动摇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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