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但在司法解释发布后,实务审判中仍有就彩礼返还掌握尺度过大的实际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彩礼返还的问题还先后三次发布了指导性案例,分别就彩礼认定的范围、彩礼返还的要素以及借结婚名义索取财物的实务认定进行了细化。
为方便读者能更清晰地看明白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作者将三次发布指导案例,进行了表格汇总。
| 结婚登记 | 共同生活时间 | 孕育子女/妊娠 | 过错/情节 | 数额过高 | 返还比例 |
1 | 是 | 17M | 有 | 女方终止妊娠 | 是 | 5.64/18.8 30% |
2 | 否 | 45M | 有 | 共同生活2年以上/孕育2岁子女 | 否 | 不返还 |
3 | 是 | 3M | 无 | 扣除筹备婚礼、旅游等共同开销 | 否 | 80/106 75.47% |
4 | 否 | / | 无 | 扣除嫁妆和花费 | 否 | 15.476/17.32 89.35% |
5 | 是 | 5M | 无 | 闪婚/索取财物/短时间内多次结婚 | 否 | 100% |
6 | 否 | / | 无 | 借结婚名义索取财物/日常花费 | 否 | 100% |
7 | 否 | / | 无 | 男方隐瞒重大疾病 | 否 | 20/22.8 87.71% |
8 | 是 | / | 有 | 流产/共同开销 | 否 | 17/21.6 78.7% |
9 | 否 | 48M | 有 | 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孕育子女 | 否 | 不返还 |
10 | 是 | / | 无 | 未共同生活 | 否 | 100% |
通过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以下几个裁判思路:
一、相比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决定着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多少。
二、通过案例2可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判断标准接近于两年。
三、共同生活的认定应综合订婚时间确定,恋爱期间的同居生活在案例中并未评价。
四、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应为形成长期、稳定的生活模式。
五、任何一方在婚约或结婚后有过错都会在返还彩礼时予以评价。
六、判决彩礼返还时,要考虑共同花费并进行合理扣除。
七、以婚姻为目的的索取财物,不限于彩礼认定,均可全部要求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