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阳律师刑事辩护:境外杀猪盘 14 个月,毛某诈骗 + 偷越国境数罪并罚压至一年
当事人毛某受到境外高薪工作的诱惑,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偷越国境,前往境外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集团内部,当事人负责线上社群烘托气氛的辅助工作,参与犯罪活动十四个月,累计从中获取报酬五万余元。当事人回国之后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需要数罪并罚。
接受委托之后,李向阳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核实当事人在境外犯罪组织内部的具体工作内容、所处层级。经过细致阅卷,辩护人精准锁定当事人属于犯罪组织底层执行者的核心事实:当事人不是小组负责人,不参与诈骗话术设计,不接触诈骗资金流转,仅能够听从上级下达指令完成社群辅助工作,处于整个犯罪链条最末端。当事人中途回国休整阶段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案件案发之后,当事人将全部违法所得全额退缴。
辩护意见围绕当事人从犯身份展开,结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阐述当事人主观恶性有限,相较于组织的策划、指挥核心人员,社会危害性明显更低。庭审当中,辩护人使用通俗类比,对比底层执行者和集团核心人员的巨大差异,帮助法庭直观区分不同人员的地位作用。
法庭采纳全部辩护要点,诈骗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数罪并罚之后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家属对该结果十分满意,原本预判量刑会在三年以上,辩护将底层普通执行者和犯罪组织核心人员清晰区分,最大程度争取宽大处理,给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