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袁某经营一家足浴门店,在门店经营期间,为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提供场所,从中分成获取收益,累计非法获利一万余元。案件立案侦查之后,当事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面临刑事追责。
李向阳律师接受委托,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得知当事人婚姻离异,独自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受外部大环境影响,门店经营艰难,经济压力巨大,才出现涉案的违法经营行为。
结合案件事实,律师确定三大辩护发力点:落实认罪认罚、完成全部违法所得退缴、推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律师劝导当事人,主动筹措资金把全部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同时向社区矫正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开展社会调查评估。评估结论显示,当事人社会危险性较低,回归社区服刑,对周边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具备适用社区矫正的基础条件。
开庭审理阶段,辩护人当庭提交完整退赃缴款凭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告,结合卷宗阐述: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涉案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案发之后积极悔罪,综合判断没有继续实施犯罪的现实危险,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同时客观陈述当事人家庭实际困境,抚养子女的现实压力,请求法庭量刑予以兼顾。
合议庭综合全案事实、证据、量刑情节,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依法判处罚金。拿到判决之后当事人情绪激动,如果判处实刑,自己年幼的孩子将无人照料。辩护工作将普通经营从业者和主观恶性很深的惯犯加以区分,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兼顾现实人情,既依法惩戒违法行为,又尽可能保留当事人维系家庭的机会,彰显刑事辩护的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