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退费怎么办
随着大家对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各种培训机构应运而生,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也就层出不穷。学员交费后不想继续学习,退费遭拒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律师给出的建议:
1、双方所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中是否有退款承诺?有承诺的,可按照承诺要求退费,届时,大多数培训机构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因为退费承诺一般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待超过期限后,对方则以过时限为由拒绝退费。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尽量保留申请退款的沟通记录。
2、若因培训机构的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培训机构应退还剩余培训费用。(学员可保留报名前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宣传册,广告宣传等对于学习效果的承诺)
3、开课前,学员出具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家庭特殊困难等情况,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后,培训机构扣除相关手续费用(一般在5%-10%)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4、因学员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后,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综上:在合理范围内培训费用是可以退还的,即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合同已经签订,改不退费等霸王条款,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议大家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近几年各种奶茶店、甜品店、餐饮店的加盟被炒得沸沸扬扬,加盟本身是一件互利互惠的事情,既可以帮助品牌方扩大品牌效应,又能在技术、管理以及宣传上给创业者提供支持,方便了双方的生产和经营。多数加盟店在成立的时候是需要向品牌方支付加盟费用和采购
案例一:四川广安仁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聂文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2020)川16民终365号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介 聂文惠、汤步修与仁祥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房屋初始
基本案情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郑某,女,汉族,1986年3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金堂县。 委托代理人罗学德,四川伦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仲某,女,汉族,1963年12月9日出生,住成都市青羊区。 委托代理人仲丽某,女,
基本案情 龙某与江某原是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江某出资以龙某的名义在成都市青羊区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住房一套。购买案涉房屋后,龙某与江某终止恋爱关系。2018年11月8日,龙某(乙方)与江某(甲方)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
基本案情 当事人左某于2008年1月1日入职**画框经营部(经营者宋某),2015年9月14日**画框经营部注销后,左某被宋某安排至**文化公司工作;2015年11月17日恒*画框经营部成立后,宋某又将左某安排至恒*画框经营部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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