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儿离婚,万一出车祸造成其他人员伤害,是监护人要承担后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理解您主要担心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离婚后户口未分开的法律影响,二是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我来为您具体分析:首先,户口未分开本身不会直接导致法律责任。离婚后户口未迁移是常见情况,这主要涉及户籍管理问题,不会影响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关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您的情况:1. 孩子作为未成年人购买摩托车的行为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未成年人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这属于监护失职问题。2. 如果孩子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原则上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监护人通常是指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3.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摩托车是以孩子名义购买的,这可能涉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管理的失职问题,在责任认定时可能会加重监护人的责任。建议您:
1. 尽快督促对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虽然这不影响责任认定,但可以避免其他纠纷。
2. 作为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制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危险行为。
3. 如果摩托车已经购买,建议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事故。如果还有其他具体细节需要咨询,可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