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扶养费和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抚养费问题
数额确定依据:首先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还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保抚养费能满足子女在当地的基本生活需求。
支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以月、季或年为单位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对于下落不明的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如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财产问题
财产分割原则:《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取得的债权等。
财产分割方法: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等财产,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