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公证一下声明房产主权,因为有两个儿子,当时做的是他妈妈的房产证,本来就是大儿子钱买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公证只能证明当时的意思表示,不能直接改变房产归属,房产归谁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一、物权以登记为准。依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证登记谁,谁就是登记权利人。
二、公证的作用有限。公证可以证明各方在某一时点作出过承诺,比如承认房屋由大儿子出资、同意日后过户,但它不是物权变动的登记行为,不能对抗登记簿。日后登记权利人不配合过户,仍要打官司。
三、更稳妥的做法。①直接办理过户登记,税费按当地政策;②暂时不能过户的,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写明出资情况、权属安排、违约金与配合过户义务;③保留全部出资凭证,包括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签署过程。
四、风险提示。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母亲去世后可能被认定为遗产,其他继承人可主张分割,仅凭口头承诺或公证声明难以排除。建议尽早办理登记,或由全体继承人签署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