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追偿遇难题
西安西咸新区一家企业,作为票据背书人,因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诉并遭法院强制执行,108万余元从企业账户直接被划扣。企业无奈垫付了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后,为挽回损失,委托高晗律师向前手及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诉讼时,被告提出已过三个月再追索时效,拒绝承担责任,另一被告还经法院传唤未到庭,试图逃避责任。
常见错误分析
高晗律师处理过不少票据纠纷案件,发现企业在票据再追索权行使中常犯两个错误。其一,对清偿时间认定不清。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被强制执行扣款时就是清偿完成,从而错误计算时效。就像本案中,如果按被告的说法,企业起诉就超过了时效。但实际上,依据票据法》,企业被强制执行扣款后,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才视为清偿完成。其二,证据准备不充分。部分企业在行使再追索权时,没有完整收集汇票信息、生效判决、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证据,导致无法有力证明自己已实际清偿,依法享有再追索权。
正确做法指南
面对票据再追索权纠纷,企业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准确认定清偿时间。西安西咸新区处理票据纠纷经验丰富的高晗经律师梳理本案后,,要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清偿完成的准确时间。在类似案件中,应以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起算三个月时效,这样才能确保起诉未逾期。其次,准备完整证据。企业要收集汇票信息、生效判决、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自己已实际清偿,有权主张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全部损失。最后,清晰阐述法律逻辑。在诉讼中,要紧扣法律规定,驳斥被告的不合理抗辩,清晰阐述票据权利逻辑,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诉求。
成功案例印证
在另一起发生在西安西咸新区的票据再追索权纠纷中,高晗律师同样帮助企业成功维权。某企业在票据被拒付垫款后,面临被告的时效抗辩。高晗律师按照上述方法,准确认定清偿时间,准备充分证据,清晰阐述法律逻辑,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企业的诉请,为企业挽回了损失。此类票据纠纷的处理,西安西咸新区擅长处理票据纠纷的高晗律师已形成一套有效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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