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总包单位中标后进行层层分包,工程完工后,原告以未足额收到工程款、质保金未返还为由,将包括王X、瓮安XX在内的七名主体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支付工程款156万余元、返还质保金2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这一诉讼让王X、瓮安XX陷入可能承担巨额费用的困境,一旦败诉,将面临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此时,他们委托了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的简崇亚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简崇亚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在法律行业深耕8载,承办过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百余件,熟悉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与庭审要点。在案件处理中,简崇亚律师首先从主体资格方面进行抗辩。王X、瓮安XX并非案涉工程分包方,未与原告建立合同关系,王XX系受他人委托代签合同,瓮安XX仅为配合走账,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简崇亚律师曾为多家大型矿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使得她能够精准地结合合同签署背景、资金流向、现场管理事实,清晰切割王X、瓮安XX与案涉分包关系,避免他们被“株连”担责。
接着,简崇亚律师围绕付款条件进行抗辩。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文件明确剩余款项待甲方验收后支付,原告诉请无依据。她在长期办案实务中形成了严谨缜密的办案思维,能够快速厘清复杂法律关系,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证据梳理、风险预判等全流程把控案件,指出原告诉请缺乏事实依据。
对于原告提出的金额,简崇亚律师也提出有力抗辩。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比例结算,亦未扣除税费、管理费等,诉请金额不实。简崇亚律师深谙民商事案件庭审要点,能够从合同效力、付款条件、结算依据等方面展开全面抗辩,彻底否定原告对王X、瓮安XX的请求权基础。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多次分包、转包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案涉合同相对方为贵阔建公司与原告,王X、瓮安XX并非责任主体,工程款及质保金由贵阔建公司独立承担,驳回原告对王X、瓮安XX的全部诉讼请求。简崇亚律师凭借其扎实的实务功底和清晰的办案思路,成功为委托人实现零赔付、零负担、无不良记录的最优诉讼结果。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其专业形象也受到业内认可,为同类复杂分包纠纷提供了高效抗辩思路。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