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书件的要求有哪些呢?在本文中,小编就相关规定作简单介绍。
商标使用授权申请书件的要求
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不同,商标申请书件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了商标的注册、商标的续展、商标的转让、商标的变更、商标的补证、商标的注销以及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的商标等等情况。如果要说具体要求的话,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但是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现就一些基本的要求作以下列举,普遍的通用要求可以供您参考。
第一点,主要是书写的规范性,也是为了方便审核人能清楚的理解您的意思。商标的申请书件(具体包含了商标的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补证、商标注销和商标的撤销申请书)应当用钢笔填写,用打字机来打印也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文字的书写必须是合乎规范的,字迹一定要清晰、工整。
第二点,就是商标图样的规范性。随同申请一并向申请方提供的商标的图样一定要清晰,以便于粘贴,一般是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当然具体的也可以提前询问有关部门;如果商标的图样是有方向的,应当用箭头标明具体的方向,如用箭头表明并配有文字说明向哪等;实际当中,如果是像申请卷烟、雪茄烟的商标的,商标的图样也可以和实际使用时需要的大小相同。
第三点,就是盖戳的规范性。商标的申请书和委托书必须要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的名称和章戳应当和需要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保持完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书和委托书上面还需要加盖代理人的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四点,就是申请的唯一性,因为一份商标申请书中,依照规定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来填写。
第五点,就是不可改动性。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的各项内容是不能够随意改动的;实践当中不排除某些情况一定是需要改动的情况,如过确实是需要进行改动的,应当在改动过的地方加盖代理人或者申请人的章戳,或者直接由修改人亲笔签名。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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