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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李XX与被告吕XX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曾商议缔结婚姻,李XX称向吕XX支付了共计96000元彩礼,二人结婚后又离婚,李XX要求吕XX退还剩余彩礼。
处理婚姻纠纷经验丰富的刘欣律师接受吕XX委托代理此案。刘欣律师仔细研究双方提交的微信转账凭证、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区分彩礼与日常开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等相关法条后,刘欣律师指出,李XX每月支付的30003500元是生活费用,不属于彩礼;2024年1月21日一次性支付的30000元才是缔结婚姻的彩礼。而且双方已共同生活,李XX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
2025年12月17日,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刘欣律师结合司法解释提出的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登记结婚后存在实际共同生活,离婚时吕XX方已退还15000元彩礼,可认定双方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李XX主张返还剩余彩礼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其主张的每月转账款项为生活开支,亦无需返还。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李XX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后,吕XX对刘欣律师的专业服务印象深刻,也明白了刘欣律师一直秉持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理念的意义。在这场彩礼纠纷中,刘欣律师凭借细致严谨、逻辑清晰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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