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绵竹市,原告A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屋,本以为开启了新生活,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漫长的纠纷之中。A与被告A曾有过一段同居生活,然而分手后,被告A却赖着房屋不走,长期无权占有该房屋。被告A的理由看似有理,称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还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企图永久占有这套房屋。这让原告A陷入了困境,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被别人霸占,还面临着可能要不回来的风险。
面对如此复杂棘手的局面,这个案子交给了德阳的刘兴方律师。刘兴方律师拥有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执业4年,现任职于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他深耕于劳动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劳动人事争议、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就超过200件。他不仅持有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资格,还是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等。
刘兴方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要想为原告A成功追回房屋,必须厘清几个关键事实。首先是房屋的出资情况,被告A声称共同出资,这就需要严格区分恋爱生活开支与购房出资。刘兴方律师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进行了深入调查。他发现,恋爱期间的生活开支与购房出资有着明显的区别,通过严谨的分析和论证,逐一否定了被告A的共有主张,稳固了委托人单独占有房屋的权益。
其次,对于被告A提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这一抗辩,刘兴方律师精准适用法律,重新界定“侵占发生之日”为主张权利之日。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直接破解了被告的时效抗辩,为胜诉扫清了最大的障碍。
为了让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更加完整,刘兴方律师还整合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报警记录、协商沟通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完整地还原了原告A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在庭审中,刘兴方律师的证据链无懈可击,让被告A的狡辩无处遁形。
最终,绵竹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原告A为合法占有人,判决被告A限期搬离并返还房屋。原告A终于成功追回了价值十余万元的安置房屋,这场漫长的纠纷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刘兴方律师始终秉持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委托人解决了难题。他不仅在法律层面上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还在整个过程中给予了委托人温暖和支持。他的这种执业理念,也将激励着他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继续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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