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春市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一名受雇担任非法集资门店店长的委托人陷入了困境。该案件发生在近期,委托人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涉案金额高达718万余元,涉及投资人员67人,造成经济损失330万余元。此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委托人面临着较重的刑事处罚。
李鹤律师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党员律师,也是律所刑事骨干律师。他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201202310585149,服务地区主要是长春市。李鹤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在组织卖淫罪、诈骗罪等众多罪名的案件中具备丰富实务经验,还获得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能手、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同时,他还是抖音长春本地法律主播,粉丝数超1万人。
李鹤律师介入此案后,迅速开展了深度辩护工作。他首先全面复盘案件事实,细致审查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投资人笔录、同案供述等核心证据。在审查过程中,他先后5次仔细查阅这些证据,厘清了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原来,委托人仅为门店执行者,未参与决策、集资款管理及分红,其作用显著小于上层人员。
接着,李鹤律师锁定了核心减轻情节。他重点论证了委托人系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他还梳理了委托人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主动赔偿集资参与人损失、取得部分投资人谅解等关键从轻情节。
之后,李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系统的辩护意见。他结合非法集资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撰写了专业的辩护词,强调委托人主观恶性小、积极挽损、悔罪态度诚恳,请求依法减轻处罚。
为了推动挽损与谅解,李鹤律师积极协调家属筹措资金,协助委托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他还多次与部分投资人沟通协商,最终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检察院原本建议量刑2年4个月,罚金10万,经过李鹤律师的辩护,法院充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和罚金都大幅减少。
客户对李鹤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值得信赖。李鹤律师以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坚守法律底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案件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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