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系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姚XX自2013年起在某某小学从事保洁工作,后经安排与某某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却未获补偿,申请仲裁仅部分二倍工资差额获支持,经济补偿诉求被驳回。这种困境使姚XX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面临经济损失。此时,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登场,她执业于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已有9年执业经验。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案情,明确本案核心争议。她熟悉本地劳动争议案件司法惯例,曾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凭借这些经验,她迅速锁定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后未获补偿能否再主张权益这一核心问题,同时梳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等关键要点,预判被告以离职证明抗辩并提前制定策略。
在证据收集方面,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她曾担任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具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整理能力。重点核实劳务派遣安排合理性与工作年限连续性,固定姚XX未获补偿的佐证,为反驳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奠定坚实基础,夯实了诉讼基础。
庭审中,针对被告以“离职证明载明无债权债务”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及相关司法解释。她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明确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应以实际获补偿为前提,未获赔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本案核心法律难点。
最终,一审法院改判支持经济补偿,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计获赔43512.6元。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在福州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拥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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