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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熟人借钱没打欠条,只有装张记录的情况。到期后有的人不但对原先的欠款矢口否认,反倒恶语相向,可谓是让人又气又恨。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应对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出借人在因欠款不还问题向法院起诉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条、收据或其他可证明债务关系等相关证据。同时根据该规定第一十七条规定:如仅凭借金融机构的转账凭据提起诉讼,被告若抗辩该转账为偿还之前相关债务,在出示相关证明后,原告仍承担对此借贷关系出示证据的责任。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追讨债务最为注重的是证据,在缺乏最直接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下是很难讨债成功的。但是,如果是通过QQ或者微信进行借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QQ短信聊天记录或微信转账记录是能够作为证据的,在提交到公证处进行申请公证后便可当做证据使用。如果使用微信消息记录做为证据的话,就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 微信使用人需要证明这个微信是他本人所有,对此我们可以查明微信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是本人,或到营业厅通过缴纳话费的形式来验证身份信息。
二、 所提供的微信通话记录必须是完整的,若果只有只言片语或记录不完整是无法被当作证据使用的。
其实,在使用电子平台借贷时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转账附言功能,附言处标明所转目的及时间,把附言作为最有利的借贷凭证,往往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不论如何,借贷时让对方留下欠条还是最为稳妥的解决方案,转账虽方便,但终究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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