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王XX和被告李某就是这样。他们在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有了儿子李XX。20XX年X月,原告出资买了锦州市XX区的共同房产。可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不断升级。20XX年初,原告去大连工作,两人分居长达4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虽然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和共同房产分割上陷入了僵局。被告想要分割房产,还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原告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保住房子,也不想承担过高的折价款。双方多次协商都没结果,只能把官司打到法院。
原告找到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代理这个案子。李楠律师接手后,开始全面分析案件的核心矛盾。首先,长期分居已经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而且孩子长期跟着原告生活,抚养权归原告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其次,案涉房产主要是原告出资购买的,原告有稳定的工作和居所,有能力抚养孩子和还房贷。最后,如果走判决程序,房产分割可能要经过评估、拍卖,既耗时又耗力,成本还高,所以调解是更好的选择。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跟被告和法庭说明,孩子自分居后一直跟着原告生活,已经适应了大连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是变更抚养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同时,结合房产出资情况和双方经济能力,李楠律师提出“房产归原告、原告支付合理折价款、抚养费与折价款抵扣”的调解方案。这个方案既能保障被告的财产权益,又能减轻原告短期的资金压力。
李楠律师和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共同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只需要支付25000元折价款,其中6000元直接折抵被告应支付的抚养费,余款19000元可以延期到20XX年底支付。这样既避免了房产分割的繁琐程序,又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和孩子的居住权和生活稳定。
一开始,原告担心拿不到抚养权,还得支付高额的房产折价款。但在李楠律师的努力下,原告不仅拿到了抚养权,还保住了房子,只支付了2.5万折价款。这个案子能圆满解决,关键在于李楠律师精准分析案件矛盾,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平衡了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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