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败诉情况
某村集体改制建筑企业的原始出资村民姜先生,委托刘大庆律师起诉企业原管理人员赵某、王某、吴某。该企业1997年改制为股份制合作企业,姜先生等43名村民实际出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固定资产。然而,赵某等人另行注册新公司,将原企业资产转移,还对外谎称企业名称变更,侵占原企业房产及经营利润。刘大庆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企业改制档案、工商登记资料、土地及房产权属档案等关键证据,固定被告侵权事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依据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被告侵害企业及出资人合法权益,请求返还利润并赔偿财产损失。诉讼中还申请调取涉案土地出让档案等资料,查明存在虚假记载情况,确认原企业与新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被告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企业资产。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相关行为超出普通民事经济纠纷范畴,存在经济犯罪嫌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处理。原告不服上诉,刘大庆律师继续代理,主张已向侦查机关报案但未立案,驳回起诉会使当事人失去救济途径,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但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复盘发现的问题
结案后,刘大庆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案件前期对刑事法律风险的预判不足。虽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但在最初制定诉讼策略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案件可能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驳回起诉的风险。没有提前对案件中的刑事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导致在应对法院将案件移送刑事程序的处理上较为被动。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刘大庆律师在代理同类民刑交叉案件时,增加了刑事法律风险预判步骤。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刑事法律风险评估,分析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因素。与专业的刑事法律团队进行研讨,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是否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对案件走向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更为全面和灵活的诉讼策略,提前考虑到案件可能被移送刑事程序的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的一起类似民刑交叉案件中,某公司股东委托刘大庆律师起诉另一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刘大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刑事法律风险预判步骤。经过详细分析和研讨,发现案件存在一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于是,刘大庆律师制定了综合的诉讼策略,一方面在民事诉讼中积极主张股东权益,另一方面与刑事法律团队保持密切沟通,为可能的刑事程序做好准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同样认为案件涉及经济犯罪,将案件移送刑事程序处理。但由于刘大庆律师提前进行了风险预判和应对准备,当事人能够较为从容地应对刑事程序,最终在刑事和民事程序中都取得了较好的结果,避免了之前案件中因缺乏风险预判而导致的被动局面。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