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抗诉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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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抗诉条件是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刑事诉讼法抗诉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检察院接受刑事抗诉申请后的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当检察院受理抗诉申请后,多长时间对法院提起抗诉

抗诉本身就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审理判决(刑事)下达后,不服判决的可以下判决书下达当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公诉方可以在十日内提起抗诉。

其实诉讼方面的东西是有很多的,这其中就包括抗诉了。而抗诉的条件主要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确实有抗诉的必要性。当然刑事诉讼法抗诉也是一定要在掌握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可以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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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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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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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
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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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含义 1 、抗诉的含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 第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 第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第四,抗诉的作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在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的,只要在抗诉期间内依法定程序提出了抗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然进入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对错误的裁判的一种救济,只有对那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才能对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情形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2 、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三)关于抗诉是否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问题 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这 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检察院申请抗诉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二)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三)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四)检察院提请抗诉 对于同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的,检察院不再受理。 (五)再审开庭 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指令下级再审的,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的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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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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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含义
1 、抗诉的含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

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

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四,抗诉的作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在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的,只要在抗诉期间内依法定程序提出了抗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然进入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对错误的裁判的一种救济,只有对那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才能对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情形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2 、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三)关于抗诉是否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问题
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这
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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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含义
1 、抗诉的含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

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

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四,抗诉的作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在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的,只要在抗诉期间内依法定程序提出了抗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然进入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对错误的裁判的一种救济,只有对那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才能对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情形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2 、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三)关于抗诉是否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问题
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这
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如何区分民事诉讼的抗诉、抗诉、抗诉、申诉、抗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诉与抗诉的区别 抗诉 是就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而言的,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若发现刑事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可以由上一级提出抗诉,要求重新改判。 申诉 我国审判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不服判决后,只能上诉一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依旧不服,或者二审判决依然存在错误,则只能走申诉程序。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和上级人民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提交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 (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 (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 (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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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申请抗诉期限是多久?
6个月内没申请再审可以选择递交申诉状或照样递交再审申请等驳回,然后再去检察院申诉。如果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现在法院处理再审申请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如果在原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要注意的是,材料中转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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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含义 1 、抗诉的含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 第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 第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第四,抗诉的作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在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的,只要在抗诉期间内依法定程序提出了抗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然进入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对错误的裁判的一种救济,只有对那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才能对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情形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2 、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三)关于抗诉是否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问题 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这 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检察院申请抗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二)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三)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四)检察院提请抗诉 对于同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的,检察院不再受理。 (五)再审开庭 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指令下级再审的,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的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对于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我对检察院给出的裁定不认同,我觉得是不合理的,想要去法院提出抗诉。
[律师回复]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再审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检察院抗诉期限: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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