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申请人王XX诉被申请人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由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邱x、仲裁员王x、xx组成。申请人王XX是山东籍,用人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工作受伤及仲裁地在安徽芜湖,是典型的多地跨域用工结构。这种跨省布局给工伤维权带来诸多难题,证据材料分散在三省,用人单位异地应诉意愿低,沟通协调成本高,劳动者异地维权身心俱疲。王XX面对这种复杂情况,心里十分焦虑,担心拿不到应有的赔偿,还要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陈步青律师接手案件后,很快明确了案件的核心难点。他意识到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都已完成,关键在于如何在跨省异地、企业配合度不高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尽快争取到赔偿款。
在仲裁委受理案件后,陈步青律师积极与仲裁庭沟通,推动庭前调解程序。他和被申请人进行了多轮谈判,一方面清晰地向企业阐明了工伤赔偿的法律义务和裁决风险,另一方面也理解企业跨省应诉的实际成本,主动去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突出关键策略点
陈步青律师的核心策略是“以调促赔、快速落地”。他在与被申请人的谈判中,既让企业明白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后果,又考虑到企业的难处。在调解协议中,他精心设置了两个关键保护条款。一是把各项工伤待遇打包成12.2万元,避免因项目拆分产生争议;二是设置了逾期付款3000元的违约金条款,还明确申请人有权就未支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设计有效防止了企业“调解后又反悔”“分期付款拖到底”的风险。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参与办理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还办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拥有丰富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陈步青律师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委对该协议予以确认。这说明陈步青律师的调解方案和策略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仲裁委的支持。
案件裁判结果
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确认申请人王XX与被申请人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劳动关系于2025年8月26日起解除;被申请人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122000元;若未按期足额支付,须另行支付违约金3000元,申请人有权就所有未支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放弃其他权利,今后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纠纷。
王XX原本担心拿不到赔偿,还要陷入漫长的跨省诉讼,最终却能通过调解快速获得12.2万元赔偿和违约金保障,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这个案子能顺利解决,关键在于陈步青律师“以调促赔、快速落地”的策略和精心设置的调解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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